海关总署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商务部于2月28日发布了《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》,将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。新《办法》规定,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,海关按照整车归类,并按照整车税率计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
新《办法》对以CKD(全散件组装)方式组装汽车的企业无疑将产生较大影响。但记者从海关了解到,1-2月广东口岸汽车零件进口并未因《办法》而出现大的波动,维持了平稳增长的势头。拱北海关最新统计数字显示,今年1-2月,经广东口岸进口汽车零件1.08亿美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8%。
有汽车进口经销商告诉记者,新《办法》规定对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,从企业申报进口到装成整车都将受到海关的全程监管,不仅成本负担增加,生产周期也会延长,使“组装车”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自然受到削弱。部分缺乏实力的组装厂可能会因此而退出在国内市场的竞争
更关键的是,《办法》出台后,跨国汽车公司为降低成本,将更倾向于将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商引入国内生产,或者与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联合,培育自己在中国内部的零部件配套体系,国产汽车零部件大量依靠进口的现象有望得到遏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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