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商贸中国 > 首页>>贸易>>物流与海运>>新闻内容

实用物流:货代基础知识

来源: 作者: 点击:

 第一章 代理行为的法律概念

    1.代理的概念及特点?

  (1)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,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,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。

    (2)其特点是:

    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买卖关系。

    代理人通常运用委托人的资金进行业务活动。

    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。

    代理人赚取的报酬是佣金。

    (3)最早代理被称为Forwarding Agent,现在被称为Freight Forwarder。

    2.代理制度的法律关系?

    (1)代理关系的主体是:代理人、被代理人、相对人,没有相对人则不能发生代理关系。

    (2)代理涉及到关系:

    * 两个合同:

   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。

    代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。

    * 三种关系:

   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代理权的内部关系。

    代理人与相对人的行为关系。

    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受关系。

    3.代理制度的意义?

    (1)代理制度使民事主体活动的范围得以扩大,权利效力得以延伸,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。

    (2)代理制度能使民事主体不仅可利用自己的能力和知识参加民事活动,而且通过利用他人能力和知识使活动能力得到极大地扩展。

    4.西方国家对代理制度的法律规定?

    (1)大陆法系把代理分为:

    直接代理

    间接代理

    (2)英美法系把代理分为:

    显名代理

    隐名代理

    未被披露本人身份的代理

    5.隐名代理与未被披露本人身份的代理的区别?

    (1)隐名代理是指:代理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时,表明自己是代理,但未指出他为之代理的本人是谁。

    (2)未被披露本人身份的代理是指:代理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时,既不表明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,也不指明本人是谁。

    6.委托人介入的前提条件?

    (1)须是未被披露委托人的代理。

    (2)受托人非因自己的过失,而仅因为第三人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自己违约。

    (3)须委托人向第三人表明自己的委托身份。

    (4)如果第三人当初知道受托人的代理身份,可能就会因为对委托人的信用、履约能力的不信任而拒绝订立合同。此时委托人将无权介入。

     编辑推荐:


责任编辑: 整理时间:2005-4-12 15:15:01
与“实用物流:货代基础知识”相关的文章
·实用物流:货代基础知识(2)
·承运人追偿不获支持?!
·物流网友:我的车老板生涯(2)
·物流网友:我的车老板生涯(1)
·京城高速公路收费将彻底改变
·特种货物运输是如何规定的?
·上海货物进出口开始一站通关
·集装箱运量与利润的反差!
·关于出口再退运问题的相关解答
搜索与“实用物流:货代基础知识”相关文章
搜索文章:
对“实用物流:货代基础知识”发表评论
会员名称:
匿名用户 ·注册用户·忘记密码?
密码:
评论内容:
(最多300个字符)
  查看评论
栏目最新
·实用物流:货代基础知识
·实用物流:货代基础知识(2)
·承运人追偿不获支持?!
·物流网友:我的车老板生涯(2)
·物流网友:我的车老板生涯(1)
·京城高速公路收费将彻底改变
·特种货物运输是如何规定的?
·上海货物进出口开始一站通关
·集装箱运量与利润的反差!
·关于出口再退运问题的相关解

天津网站建设 天津网站建设 天津网络公司 天津网络公司 实验室家具 高压电源 天津票务 泡沫玻璃 苎麻棉纱 竹节纱 天津广告公司 CF卡 活氧机 立体车库 机顶盒 数传电台 蓝牙适配器